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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旦大学-民法典培训课程

发布时间:2022-12-05 21:21:15 人气: 作者:

民法典培训课程背景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于2020年5月28日正式通过,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民法典总计1260条,其中新修订条款约600条左右,新确定的法律规则300条左右。如此大容量的法律,在新中国的立法史上是空前的。

用一部法律取代之前的九部法律,其内容的宽度也是史无前例的。民法典的一些新规则,相较于以往的法律,做出了颠覆性的规定。这些规定,对相关行业的具体业务将产生直接的冲击。民法典培训课程的宗旨,是帮助学员理解这些新的规定和规则,调整业务规程和理念,在新法的背景下,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风险。

民法典培训课程收益:

●深入理解民法典的关键条款;

●比较识别新旧规定的异同;

●指明操作上的风险点;

●学到具体业务的法律操作技巧。

【培训对象】保险、银行、金融、电力、通信等行业从业人员,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,合规及风控人员,企业全员法律培训

【培训时间】根据委托单位需求定制培训时间。

【培训方式】理论讲授、视频欣赏、案例剖析、小组研讨、模拟演练

【培训地点】复旦大学各校区。

【培训费用】根据培训人数及具体培训方案而定。

【课程设置】课程仅供参考,可根据委托单位量身定制民法典培训课程。

民法典培训课程风格:

▲聚焦实战:从问题出发,以简短的案例为蓝本,用法律原理进行精准分析;

▲观点鲜明:厘清法律风险的界限,指向具体操作方法;

▲落地为王:风险防范措施着重落地,学完即可使用。

民法典培训课程大纲

前言:民法典的立法历程、颁布的意义与结构

第一编:总则--民法典培训课程

1.民事主体

2.法源与法律适用问题

3.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问题

4.监护制度的新规定

5.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

6.法人人格否认——“揭开公司面纱”

7.民事权利的特别保护

8.民事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

9.代理制度及其隐含的风险

10.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

11.善意救助

12.时效制度

第二编:物权-民法典培训课程

1.物权体系的建构

2.不动产登记制度

3.物权的保护

4.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

5.相邻关系

6.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

7.宅基地使用权

8.居住权及其与担保物权的冲突

9.担保合同种类的扩大

10.物保与人保的竟存问题

11.流押、流质的效力与处置

12.抵押财产的转让及其带来的风险

13.抵押权、质权放弃的后果

第三编:合同-民法典培训课程

1.电子合同的履行

2.格式条款的完善——一厢情愿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

3.预约合同及其责任

4.债的保全

5.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制度

6.新增加的典型合同

7.连带之债不得推定

8.对第524条应作怎样的理解

9.“情势变更”又回来了

10.违约方的解除权

11.第700条的理解与适用问题

12.借款利率与高利贷

13.准合同

第四编:人格权-民法典培训课程

1.一般人格权与其他人格利益

2.人格权的专属性

3.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

4.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救济方式

5.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

6.因与胚胎研究的禁忌

7.性骚扰行为的规制

8.隐私权保护

9.个人信息保护规则

10.文学作品侵权问题

11.生命尊严与安乐死

第五编:婚姻家庭-民法典培训课程

1.光辉灿烂的婚姻文化

2.结婚的条件与程序

3.核心价值观与优良家风

4.亲属、近亲属、家庭成员的法定范围

5.严重疾病的婚前告知义务与撤销婚姻

6.胁迫结婚的撤销期间

7.离婚冷静期制度

8.恶意拖延与离婚的法定情形

9.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

——善意相对人的保护

10.夫妻债务的“共债共签”

——债权人的举证责任

11.夫妻共同财产的新内涵

12.协议离婚的形式要件

——意思表示、子女抚养、债权债务

13.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

14.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

15.抚养费请求权

16.不满两周岁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原则

17.挥霍共同财产一方的少分或不分

18.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

19.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

20.收养相关规定的完善

第六编:继承-民法典培训课程

从刘禹锡的《乌衣巷》到高翥的《清明日对酒》

1.死亡时间的推定

2.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

3.代位继承范围的扩大

4.继承顺序与传统的冲突

5.遗嘱的新形式

6.遗嘱效力的新规则

7.遗产管理人

8.扶养人范围的扩大

第七编:侵权责任-民法典培训课程

1.特定物的精神损害赔偿

2.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

3.委托监护的侵权责任

4.安全保障义务

5.网络侵权责任

6.产品侵权责任

7.患者的知情同意权

8.自甘风险规则

9.自助行为规则

10.媒体报道侵权

11.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

12.环境污染责任

13.高度危险责任

14.饲养动物侵权责任

15.抛掷物、坠落物侵权责任

民法典培训课程--可授课老师

崔甲生老师法律风险防控专家

高级经济师/律师资格证

6年政府机关工作经历

16家大中型企业董事、监事

10年大庆油田法律顾问/18年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

曾任:审计局|综合秘书、审计员

曾任:大庆油田法律顾问处|法规科长/工商科长/法律事务室主任

政府干部培训国企民企培训

教师培训金融/银行培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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