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旦大学-民法典培训课程
发布时间:2022-12-05 21:21:15 人气: 作者:
民法典培训课程背景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于2020年5月28日正式通过,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民法典总计1260条,其中新修订条款约600条左右,新确定的法律规则300条左右。如此大容量的法律,在新中国的立法史上是空前的。
用一部法律取代之前的九部法律,其内容的宽度也是史无前例的。民法典的一些新规则,相较于以往的法律,做出了颠覆性的规定。这些规定,对相关行业的具体业务将产生直接的冲击。民法典培训课程的宗旨,是帮助学员理解这些新的规定和规则,调整业务规程和理念,在新法的背景下,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风险。
民法典培训课程收益:
●深入理解民法典的关键条款;
●比较识别新旧规定的异同;
●指明操作上的风险点;
●学到具体业务的法律操作技巧。
【培训对象】保险、银行、金融、电力、通信等行业从业人员,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,合规及风控人员,企业全员法律培训
【培训时间】根据委托单位需求定制培训时间。
【培训方式】理论讲授、视频欣赏、案例剖析、小组研讨、模拟演练
【培训地点】复旦大学各校区。
【培训费用】根据培训人数及具体培训方案而定。
【课程设置】课程仅供参考,可根据委托单位量身定制民法典培训课程。
民法典培训课程风格:
▲聚焦实战:从问题出发,以简短的案例为蓝本,用法律原理进行精准分析;
▲观点鲜明:厘清法律风险的界限,指向具体操作方法;
▲落地为王:风险防范措施着重落地,学完即可使用。
民法典培训课程大纲
前言:民法典的立法历程、颁布的意义与结构
第一编:总则--民法典培训课程
1.民事主体
2.法源与法律适用问题
3.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问题
4.监护制度的新规定
5.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
6.法人人格否认——“揭开公司面纱”
7.民事权利的特别保护
8.民事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
9.代理制度及其隐含的风险
10.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
11.善意救助
12.时效制度
第二编:物权-民法典培训课程
1.物权体系的建构
2.不动产登记制度
3.物权的保护
4.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
5.相邻关系
6.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
7.宅基地使用权
8.居住权及其与担保物权的冲突
9.担保合同种类的扩大
10.物保与人保的竟存问题
11.流押、流质的效力与处置
12.抵押财产的转让及其带来的风险
13.抵押权、质权放弃的后果
第三编:合同-民法典培训课程
1.电子合同的履行
2.格式条款的完善——一厢情愿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
3.预约合同及其责任
4.债的保全
5.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制度
6.新增加的典型合同
7.连带之债不得推定
8.对第524条应作怎样的理解
9.“情势变更”又回来了
10.违约方的解除权
11.第700条的理解与适用问题
12.借款利率与高利贷
13.准合同
第四编:人格权-民法典培训课程
1.一般人格权与其他人格利益
2.人格权的专属性
3.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
4.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救济方式
5.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
6.因与胚胎研究的禁忌
7.性骚扰行为的规制
8.隐私权保护
9.个人信息保护规则
10.文学作品侵权问题
11.生命尊严与安乐死
第五编:婚姻家庭-民法典培训课程
1.光辉灿烂的婚姻文化
2.结婚的条件与程序
3.核心价值观与优良家风
4.亲属、近亲属、家庭成员的法定范围
5.严重疾病的婚前告知义务与撤销婚姻
6.胁迫结婚的撤销期间
7.离婚冷静期制度
8.恶意拖延与离婚的法定情形
9.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
——善意相对人的保护
10.夫妻债务的“共债共签”
——债权人的举证责任
11.夫妻共同财产的新内涵
12.协议离婚的形式要件
——意思表示、子女抚养、债权债务
13.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
14.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
15.抚养费请求权
16.不满两周岁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原则
17.挥霍共同财产一方的少分或不分
18.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
19.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
20.收养相关规定的完善
第六编:继承-民法典培训课程
从刘禹锡的《乌衣巷》到高翥的《清明日对酒》
1.死亡时间的推定
2.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
3.代位继承范围的扩大
4.继承顺序与传统的冲突
5.遗嘱的新形式
6.遗嘱效力的新规则
7.遗产管理人
8.扶养人范围的扩大
第七编:侵权责任-民法典培训课程
1.特定物的精神损害赔偿
2.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
3.委托监护的侵权责任
4.安全保障义务
5.网络侵权责任
6.产品侵权责任
7.患者的知情同意权
8.自甘风险规则
9.自助行为规则
10.媒体报道侵权
11.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
12.环境污染责任
13.高度危险责任
14.饲养动物侵权责任
15.抛掷物、坠落物侵权责任
民法典培训课程--可授课老师
崔甲生老师法律风险防控专家
高级经济师/律师资格证
6年政府机关工作经历
16家大中型企业董事、监事
10年大庆油田法律顾问/18年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
曾任:审计局|综合秘书、审计员
曾任:大庆油田法律顾问处|法规科长/工商科长/法律事务室主任